研究所 – 碩士在職專班1. 畢業最低學分數:36學分2. 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6學分,不得多於18學分 畢業學分數要求:(參考以下各學年之課程標表)109學年度標準課程表 (延修)110學年度標準課程表 (延修)111學年度標準課程表112學年度標準課程表113學年度標準課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