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:符合下列第(一)與(二)款以及第(三)至(六)款之一者:
(一)就讀吳鳳科技大學學生,不含延畢生、休學學生、研究所、在職專班(含研究所)及教育推廣班。
(二)前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70分以上者。(新生以入學前高中職畢業成績(單)或專科畢業成績(單)提出申請)
(三)具有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(四)父母雙亡家無恆產或父母一方亡故,且另方重病或殘障無工作能力。
(五)家庭發生重大變故,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法提供在學子女每日經濟生活。(經導師、諮商輔導中心輔訪有紀錄者)
(六)前述資格不符身份學生,如有特殊情況經查明確有需求者,以專案方式給予申請,申請結果仍依審核委員決議為核發之依據。
二、申請流程:
由申請者主動向校友會提出申請(或由導師協助申請),並備妥下列申請文件。此扶助金每學期以申請乙次為限,兄弟姐妹二位(含)以上同時就讀吳鳳科技大學時,以一人申請為限。
(一) 申請表:嘉義縣吳鳳科技大學校友會【圓夢基金】申請表,如附件1。
(二) 符合第5款:家庭發生重大變故,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法提供在學子女每日經濟生活訪視紀錄表,如附件2。
三、繳交文件:
1.申請書1份。
2.前學期成績單1份(正本)。(新生以入學前高中職畢業成績(單)或專科畢業成績(單)提出申請)
3.低收入戶證明1份。(請附鄉鎮區公所開立證明書,若附影本應註明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章)
4.前一年度家庭(父、母及學生或學生法定監護人)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(正本)。
5.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。(若附影本應註明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章)
6.圓夢基金申請同意書,如附件3。
7.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(需蓋申請當學期註冊章)。
四、申請截止時間:114年3月3日(一)12:00止,申請資料送至研發處就服組–戴春琴處(校內分機21921)。